3月29日,重庆钢铁公布,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决议拟于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此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在获准发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